杨光明

杨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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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guangming@deheheng.com
中文、英文

执业经历

  • 杨光明律师执业近二十年,担任深圳市南山区人大代表、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自2016年组建“杨光明律师团队”,专注于重大民商事诉讼与仲裁。2020年创办“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发表实践与研究的专业文章300多篇,大量内容源自真实办案复盘。
  • 业务擅长——专注诉讼与仲裁,擅长庭审对抗与案件全局把控。依托三大核心办案优势赋能胜诉:1、善用逻辑与完整证据还原案件事实,助力案件逆风翻盘、实现破局;2、精准洞悉商业实践和请求权基础,围绕客户核心诉求搭建可行诉讼仲裁方案;3、依托标准化办案流程及专业输出,成功 “说服” 法官,赢得诉讼。
  • 深耕5大办案领域,实战成功经验丰富:1、集团诉讼与公司控制权争夺诉讼;2、经营、合作协议的解除、无效与撤销;3、重大产品质量纠纷;4、二审改判与再审;5、重大索赔应诉与减损

代表案例

(1)集团诉讼与公司控制权争夺诉讼类重大疑难案件

  • 代理国内头部物业龙头企业对抗母公司提起的增资无效之诉,案件一审我方当事人失利。二审阶段受托接手承办,深挖程序瑕疵与实体抗辩要点,庭审论证充分有力,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实现重大逆转胜诉;现原告另行提起新一轮诉讼,案件正处于一审审理应诉阶段。
  • 承办大型集团诉讼项下衍生增资效力纠纷,该案一审已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裁判结果,二审全盘承接代理工作。精准抓取诉讼程序漏洞,构建分层抗辩体系,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对方起诉。本案是集团整体诉讼攻防布局的核心支点,极大削弱原告整体诉讼攻势、稳固全局应诉局势;目前原告另行立案起诉,我方同步推进一审应诉抗辩筹备。
  • 代理大型集团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62 名全部被告,被告包含多名高管自然人、分布全国的多家物业主体。原告起诉同时保全查封全部被告银行账户,诉请赔偿本金1.23亿元及相应利息。历经多轮举证质证与法庭激烈辩论,凭借扎实事实依据与严密法律逻辑,一审全盘胜诉,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 代理某大型集团股东衍生诉讼被告案件。该案因企业管理层换届引发,原告主张我方当事人(原管理层)发放的历年总裁特别奖损害公司利益,索赔3500余万元,要求其个人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围绕奖金发放审批流程、薪酬制度依据、履职对价合理性展开完整抗辩论证,一审完胜,原告诉请全部被判决驳回;现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持续开展应诉抗辩工作。
  • 代理某大型物业集团的小股东提起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对大股东滥用控股权形成的侵占公司资产并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压迫小股东等内容的公司决议主张决议无效和撤销。本案是大股东排挤小股东的系列案件中的一个环节,我方接受委托后,通盘考虑所有系列案件,将其他系列案中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为本案决议无效的核心事由,赢得法官心证,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 代理某公司董事提起决议无效之诉,因该公司大股东利用控股权形成对公司“掏空式分红”的决议,试图将公司全部现金流和其他资产掏空、转移。在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对“掏空式分红”决议的效力作出规定,也没有相关类案的情况下,我们从法律和财务两方面的底层逻辑出发,对“掏空式分红”属于损害公司利益进行充分论证,并以此主张决议无效,赢得法官心证,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 代理某上市公司子公司与某上市公司争夺投资标的公司控制权纠纷,该案系两家上市公司通过投资并购方式争夺标的公司控制权,争议标的高达1亿余元。我方成功论证对方增资协议无效成立并获得法官认可,最终迫使对方主动和解并退出标的公司,成功实现我方当事人完全控制标的公司的诉求。

(2)经营、合作协议的解除、无效与撤销纠纷案件

  • 代理杨某某与深圳市某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关于某项目公司股权及土地开发项目权益转让合同的解除纠纷,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成功获得法院支持合同解除。
  • 代理深圳某村集体股份公司与某地产开发公司、某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合作开发合同确认无效案,涉及多方主体利益,案件牵涉金额高达6亿余元。
  • 代理杨某某与广州某集团有限公司、邓某某国有土地合作开发合同解除纠纷案件,涉案土地面积15000余平方米,两审均获得胜诉判决。
  • 代理深圳市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开发公司、金某某关于罗湖区某烂尾楼盘再开发项目的合作开发合同解除纠纷,两审诉讼均获得胜诉判决。
  • 代理周某某与深圳某开发公司关于某村集体土地开发权转让合同纠纷,涉案土地面积8000平方米,最终实现当事人诉求。
  • 代理深圳某股份合作公司与合作开发商请求确认集体土地合作开发合同解除纠纷,涉及土地面积7万余平方米,成功为村股份公司赢得预期判决结果。

(3)重大产品质量疑难案件

  • 代理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产品质量责任诉讼原告,因供应商提供的LED灯珠(户外照明)存在质量问题,向供应商主张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在法院对产品质量鉴定申请普遍持谨慎态度的大环境下,最终通过组织证据初步证明质量问题的存在,并成功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鉴定确认灯珠芯片存在质量瑕疵,最后支持了我方的高额索赔请求。
  • 代理创智成公司与某日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案,因供应商(生产商和经销商)提供的IC电容器存在质量瑕疵,我方根据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确定以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同时向生产商(外商投资公司)、经销商索赔。在本案产品体型细小,无明确行业标准,产品质量鉴定工作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最终成功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并获得确认对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有利结论,迫使被告主动与我方调解,并赔偿损失近300万元。
  • 代理青岛乐星电子有限公司(韩国乐星在国内的子公司)向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002249)追索货款诉讼时,对方提起产品质量责任反诉并向法院申请产品质量鉴定。在一审、二审法院均有意准许鉴定申请的困难情况下,我方成功说服两审法院未准许对方的鉴定申请,并驳回对方质量赔偿的主张,而且我方主张的货款也全额追回。
  • 代理某知名模块化建筑有限公司与某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在对方先行起诉要求货款的情况下,通过采取管辖权诉讼策略,异地提起质量反诉并快速做好保全。我方通过主张交付设备一直未通过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有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剩余尾款,并反诉要求对方返款全部已付价款并赔偿我方维修损失,该案开庭程序已结束,静待判决中。
  • 代理深圳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产品质量责任诉讼原告,因供应商提供的LED显示屏电路板存在制造工艺上的瑕疵而引发不良,向供应商主张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最终成功使法院认可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并支持了我方主张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润损失在内的高额赔偿。
  • 代理深圳某LED照明公司向天津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追索货款之本诉,对方以LED灯具所用材料的品牌与约定不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并提起质量赔偿的反诉。我方通过现场取证、固定证据、证据保全公证等方式,及时收集反驳证据提交法院,打掉对方的核心证据,成功使法官建立对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恶意拖欠货款的心证,最终判决支持我方货款诉求。
  • 代理深圳某科技公司应诉采购商提起的产品质量索赔案件,在法院同意对方质量鉴定申请且鉴定结论对我方当事人不利的情况下,我们通过申请补充鉴定、向鉴定机构提出质量瑕疵与产品本身的原因力大小和关联程度等质疑的方式,最终成功打掉鉴定报告对当事人不利的结论,驳回对方的索赔主张。
  • 代理比亚迪公司与某能源公司光伏板设备纠纷案,对方就案涉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提出反诉。我方依据合同义务体系展开全面举证,精准证明故障成因系被告安装不当导致,我方已向其出具整改建议,完全履行了合同项下的维修协助义务,未构成违约。同时,在对方二审提出鉴定请求时,指出其程序瑕疵,最终获法院认可,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高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 代理尼日利亚某矿业公司与亿纬锂能矿石采购合同纠纷的涉外仲裁案件,亿纬锂能未足额支付货款,并且还先行发起仲裁主张我方矿石产品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并据此提出高额索赔。我方在代理该案后,通过对质量异议鉴定的标准流程进行梳理,成功打掉对方单方作出的检测报告,仲裁庭最终未支持对方质量异议和索赔;而我方提出的支付货款反请求则获得仲裁庭支持。

(4)二审、再审翻盘类重大疑难案件

  • 代理比亚迪与离职员工福利房纠纷再审案件,在一审、二审均以超过仲裁时效驳回请求的情况下,我方在再审中提交仲裁时效中断的新证据,并充分利用民事诉讼证据的“高度盖然性”标准对新证据进行说明,通过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成功获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决定。最终经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
  • 代理某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撤销合同案件,公司因受欺诈而签订合同,在经刑事报案诈骗罪不予立案、重大误解时效经过、证明欺诈存在重大困难等情况下,我方通过逻辑证据、追加诉讼当事人等方式,在一审未获法院支持的情况下,成功获得二审改判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 代理某香港居民房产执行异议再审案件,在案件先后经历执行异议裁定败诉、一审胜诉、二审败诉的情况下,我方通过对证据的定性及法律条文的充分剖析、解读,在本案举证难度高、适用法律争议大、双方对抗激烈等不利情形下,最终在再审程序中胜诉并改判支持我方诉请,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 代理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一审法院依据背靠背条款仅判决支付少量款项,未支持未确认工作量对应的费用。我方二审另辟路径,以合同解除破除背靠背限制,举证证实中间商存在付款过错;系统化梳理繁杂证据并可视化呈现工作量,成功证明未完工未交付环节已产生劳动投入,二审全额支持第二期款项,额外认定第三阶段部分开发酬劳,顺利实现二审改判翻盘。

(5)思路突破及重大索赔应诉、减损类案件

  • 代理某民企应对江西国企诉请光伏工程款等共计一亿多元,通过法律关系重塑、案件主管与管辖争议救济,最终成功减损6000多万,远超当事人预期。
  • 代理比亚迪某光伏项目纠纷,在大量单据缺失、涉案光伏组件已安装无法司法保全的情况下,通过逻辑证据思维,从买方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寻找到突破口,并抓住项目组件固定、可核算的特点,最终获得法院采信,迫使对方调解并支付近亿元货款。
  • 代理比亚迪与某国企招投标项目纠纷案件,项目全程政府介入,还涉及国家补贴,纠纷复杂,历时五年纠纷一直无法解决。对方向比亚迪主张违约金七千多万,并已提前暂扣,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成功收回案款近六千万,远超当事人预期。
  • 代理深圳某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应诉国外某知名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索赔案件,对方索赔金额高达1000万元,在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证据保全且结果不利的情况下,我们通过逻辑证据思维,打掉对方证据保全到的不利证据,使对方无法完成侵权成立的举证,并获得法官认可。最终经法院组织调解,迫使对方同意按75万元这一远低于索赔主张的金额,按需采购正版软件并和解结案,成功为当事人减损925万元。
  • 代理汽车服务商事纠纷疑难案件,在前案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下,重构诉讼思路、巧用生效判决反向举证。精准拆解复杂的车辆抵账及对账核算规则,突破案件核心难点,成功认定涉案两家公司人格混同、一人股东追责,实现四方主体连带偿债,最终全额胜诉、逆风翻盘。
  • 代理全佑电子货款纠纷案件,在无产品质量证据、以买卖合同维权几乎行不通的困境下,重新梳理完整交易脉络,推翻买卖合同定性,将法律关系认定为委托代理合作,法院采信我方观点,支持我方多数诉求,全盘驳回对方反诉。
  • 某专利违约仲裁案,团队开庭前两天紧急受托,原办案思路定为专利侵权,存在证据欠缺、不在仲裁受理范围两大致命问题。我方连夜重塑办案思路,变更案由为合同违约,既确认案件可仲裁,又依托合同约定简化举证,证实对方产品不符合约定标准。本案精准规避合同不利条款,找准最优诉讼切入点,最终仲裁胜诉。

(6)其他案件

  • 代理某上市公司业绩对赌协议纠纷,涉案金额高达7亿余元,接收委托后36小时内完成上市公司股票保全;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的全胜判决。【胜诉】
  • 代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与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履约保函纠纷,涉案金额1400余万美元,在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严重下降、急需增加担保的情况下,从法院立案到完成异地保全仅耗时 3 个工作日,快速完成保全,为当事人创造了有利的谈判条件,并最终实现和解胜诉。【和解胜诉】
  • 代理香港某证券公司与“内保外贷”业务中的境内担保人的涉外保证合同纠纷,涉案金额近2亿元港币;
  • 代理杨某与邓某、骆某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一、二审均驳回对方诉讼请求,获得胜诉。
  • 代理深圳市某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金某某、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某烂尾楼盘再开发的合作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总计5000余万元。团队代理后,快速查询欠款方财产线索、快速保全,现已成功收回全部欠款本息。【胜诉】
  • 代理深圳前海富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纠纷诉讼,案件涉及网络借贷中介平台、以及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助贷业务模式的法律适用等新型金融法律问题,在充分了解业务模式以及案件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经过法律分析和适用,创造性的提出获得法院、及客户认可的诉讼思路。【胜诉】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简介及部分文章展示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原“德和衡商事争议解决”)成立已有六年多时间,公众号长期保持每月2-3篇高质量专业文章的更新频率,内容聚焦商事仲裁、重大、疑难争议解决等核心领域,展现团队集团诉讼、公司控制权纠纷等胜诉经验,兼具实务指导性与专业深度,持续为行业输出优质法律干货。

公众号部分文章展示: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一致行动协议提前解除的法律研究》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上市公司股东会议案被否后再次提交的法律规制研究》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股权转让后,回购责任主体的分析》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从账面利润到实际可分配利润——公司分红的合法边界探析》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战略思维》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公司控制权争夺视角下的公司决议》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公司控制权争夺之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设计的攻守之道》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公司控制权争夺——法定代表人与章证照争夺的立体攻防战》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公司决议无效认定规则的类型化研究》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名为保理、实为借贷”的典型情形与认定规则》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新公司法适用前,执行追加多重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东的规则、分歧与债权人困境》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算力服务合同的法律风险解析》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安世半导体事件的法律分析及中国法下的维权建议》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浅析有追索权保理的清偿规则》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间接持股股东对孙公司增资行为的诉权问题研究:以一人公司为视角》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担保贷款合同解除和贷款返还规则》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如何确定抽逃出资的案由和管辖》
  • 杨光明律师团队公众号——《从一个系列“攻防战”案例看商事诉讼的战略与战术》

社会职务

  • 深圳市南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
  •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民革深圳市第七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 深圳市律师协会:银行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 深圳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与法律职业共同体促进工作委员会委员
  • 广东省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德和衡研究院大湾区分院院长
杨光明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