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 聚焦演唱会代进场乱象,马丽红律师解析治安与刑事双重风险
8月2日至6日,时代少年团“加冠礼”演唱会在上海体育场开演,每场近5万名粉丝。8月5日,上海徐汇警方向记者披露,抓获两名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违法人员,均被依法行政处罚。
8月3日19时许,在上海体育场举办的时代少年团演唱会观众入场期间,徐汇警方接到现场安保人员举报,有两名身着保安服的可疑人员企图进入演唱会场内。经查,违法行为人周某在体育场周边物色无票歌迷武某,谎称以2000元的价格可以将人带入场内。随后,其为武某提供一件保安服,两人至检票口后企图冒充保安混入场内被当场识破,在逃离现场时被执勤民警抓获。目前,周某因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武某也受到行政处罚。
近期大型明星演唱会高发期间,类似冒充工作人员、私自带人入场、黑中介代进场的警情高发。粉丝花钱找人“代进场、混场、走内部通道”,自身是否存在违法风险?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表示,粉丝花钱参与代进场、冒充工作人员混入场,自身具备明确违法风险,并非只是单纯的受害方,同样要承担治安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存在强行进入场内等行为,扰乱体育、文化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本条特别规定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武某明知没有合法门票,仍接受穿着保安服企图冒充安保人员闯关入场,属于 “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公安机关可据此作出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乃至行政拘留,还可一并责令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同类演出场馆。
同时,粉丝与黑中介之间付费代进场的口头约定违背公序良俗,依据民法典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便交钱后未能入场,也无法通过民事诉讼索要服务费,其支付的钱款也不受法律保护
此类行为除了治安处罚外,情节严重是否会触及刑事犯罪?马丽红律师表示,该类私带入场行为达到法定条件时,完全可能触犯刑事犯罪,但要区分罪名适用边界,并非所有代进场行为一律入刑。若行为人根本不存在所谓内部通道、带入场的实际能力,虚构身份、渠道骗取粉丝钱财,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单次或累计金额达到当地诈骗罪 “数额较大” 标准(通常为3000元起),就构成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像本案周某,单次金额虽2000元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因此对其予以治安拘留;但如果周某系多次实施类似行为、累计数额达标,即可转为刑事追责。
来源:法治网官方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