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耀华:小蓝灯的“熄灭”与智驾的“破晓”——从合规视角看自动驾驶的外显交互
近日,汽车圈和法律圈都被一个突发事件刷屏了:从工信部第410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开始,带有智驾“小蓝灯”的车辆因不符合GB 4785强制性国标要求,面临无法通过产品公告的局面。多家头部新能源车企已经紧急跟进,从2026年7月27日起对新认证车型禁用“小蓝灯”。
不少车企法务和研发的朋友这几天都在向我咨询:这究竟是监管在“一刀切”地扼杀创新,还是行业发展到了必须规范的十字路口?
我先抛出我的核心观点:“小蓝灯”的暂时退场,绝非监管对科技创新的打压,而是为了厘清复杂侵权权责边界、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一次必要“纠偏”。这是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告别野蛮生长,走向“包容、审慎、良性合规”新阶段的必然经历。
今天,我们从法学理论与产业生态的双重维度进行讨论。
一、法理辨析:科技外显为何触碰了交通法规的硬杠杠?
“小蓝灯”,顾名思义,是车企为了向外界标识车辆正处于辅助驾驶系统(ADAS)工作状态,在车顶、车身或后视镜加装的蓝色指示灯。这两年,它几乎成了彰显“高阶智驾能力”的标配符号。
但在法律人眼里,工业产品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适用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严密逻辑。
首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4785-2019)中,民用车辆外部合法灯光存在严格的封闭式列举,仅允许白色、黄色、红色和琥珀色。蓝色及蓝绿色在我国现行法规中,是警车、救护车等特种应急车辆的专属警示色。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未经法定程序备案、擅自改变车辆外部照明特性的行为均涉嫌非法改装。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也一锤定音:现行标准未对智驾外部蓝灯作出规定,按标准原则,车辆不可加装法规未定义的外部光信号装置。
需要提醒车企:在涉及公共安全的硬件创新上,“打擦边球”的营销思维是行不通的。
二、实务隐患:从“光污染”到侵权责任的深层迷局
法律与标准的重拳出击,往往是对现实社会风险的直接回应。监管部门按下“暂停键”,不仅仅因为硬件规格瑕疵,更因为实务中衍生的两大隐患。
第一,是物理层面的安全干扰。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各家车企的蓝灯亮度、频闪各异。夜间行车时,高穿透力的蓝光极易对其他驾驶员造成眩光干扰,成为名副其实的“马路闪光弹”。
第二,是侵权责任认知的错位。这是我作为律师最关注的一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及相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定,我国确立了以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为基础的赔偿体系。大家要明确一个基本事实:目前市面上带“小蓝灯”的车,其技术本质依然是L2或L2+的组合驾驶辅助。在这一级别,人类驾驶员依然是绝对的驾驶主体和法定责任主体。
然而,“小蓝灯”的高调亮起,极易在公众内心产生“这辆车正在完全自动驾驶”的错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究竟是驾驶员未尽注意义务,还是产品外显设计误导了公众从而构成产品缺陷?这会引发极其复杂的法律争议。叫停“小蓝灯”,正是为了防止在L3彻底合法落地前,公众认知与法定权责体系发生严重脱节。
三、全球视野:自动驾驶灯光博弈的“他山之石”
将目光投向全球,关于自动驾驶标志灯(ADS Marker Lamps)的合规博弈也从未停止。
2019年,美国SAE发布J3134标准,建议自动驾驶汽车使用蓝绿色(Turquoise)光源。基于此,奔驰在加州和内华达州获得了“蓝绿色指示灯”的豁免许可,但这仅仅针对其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系统,且只是局部区域的豁免,并非全球统一强制规范。
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刚刚于2024年9月生效的联合国UN Regulation No. 171(DCAS)法规。该法规针对L2级智驾系统,并没有鼓励外部灯光指示,而是将重点全面转向了车内的驾驶员状态监控(DMS)与人机交互(HMI),强制要求系统必须持续监测驾驶员注意力。这说明,全球监管的主流共识正在从“向外炫耀科技”转向“向内约束驾驶员”。
四、破旧立新:新国标框架下的车企合规指南
当前的“叫停”绝非创新之路的终点。汽标委已经启动了GB 4785标准的修订工作。同时,针对L2级辅助驾驶的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7955-2026)也已批准发布,拟于2027年1月1日实施。
面对监管逻辑的转换,我提出以下实务建议:
合规体系全面前置:摒弃“外观营销焦虑”,建立完善的“技术-法律”联合审查机制。对于现行标准未定义的“灰色创新”,主动与监管沟通,深度参与新国标起草,将企业实践升华为行业标准。
重心转向车内交互创新:顺应GB 47955-2026与UN R171精神,将交互创新转向座舱内。通过AR-HUD、仪表盘UI、方向盘震动等合规方式,清晰传递系统的能力边界与接管请求,确保“人机共驾”期权责清晰,防范法律风险。
稳妥化解存量风险:对于已售出并带有“小蓝灯”的存量车辆,车企法务与研发应密切协同,提前储备OTA升级预案(如复用于合规的日行灯/转向灯逻辑),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权益。
结语
回顾汽车工业百年,任何颠覆性技术的普及,都伴随着法规的完善与阵痛。智驾“小蓝灯”在当下的暂时熄灭,是行业褪去浮躁、走向成熟的理性回归。
我们德和衡上海所人工智能与自动驾驶团队,始终以包容的心态鼓励自动驾驶的核心技术创新。我们坚信,随着法规的完善与L3的真正规模化落地,一盏符合国际共识、权责明晰的“合法标志灯”,必将在智慧交通生态中重新亮起。这既是技术的进阶,更是法治与创新完美共生的时代印记。
作者系德和衡管委会委员、科创委主任、德和衡上海所人工智能与自动驾驶部主任。
(本文为“白话AI与法”首发,欢迎业内同仁转发探讨交流。)
作者简介:
白耀华,高级合伙人
白耀华律师,德和衡科技应用与创新委员会主任、德和衡研究院上海分院院长、德和衡上海人工智能与自动驾驶部主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济大学人工智能博士、中国浦东——剑桥大学涉外法治合作班访问学者、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委员会委员、兼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训中心导师、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
近年来,白耀华律师深耕人工智能、新科技等新型法律业务,办理了一大批金额标的大、社会影响广泛的“首起”或重大疑难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众多知名企业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白耀华律师以其专业素养和卓越能力赢得了广泛赞誉,白律师丰富的执业经验使其成为众多客户和机构信赖的律师,连续当选《商法》(CBLJ)The A-List 法律精英:中国业务律界精锐,并被评选为汤森路透《亚洲法律杂志》(ALB)客户首选律师,legal one 实务精英,GRDC中国优秀青年律师,Benchmark Litigation 上海地区商业争议业务领域榜单—德和衡牵头合伙人、法制日报社和中国政法大学评选的“推进立法与法治政府建设提名案例”—德和衡牵头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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